1、 各班班主任须要求本班同学本人认真核对本人资料,更正无误后须要求本人签名,不得代签! 2、本人核对本人资料,有误的请用红笔更正,校对无误后在“校对签名”处签名。凡是没认真校对就签名的,若需办理修改补发手续的,须交补办费50元! 3、 各班根据报考证次在《2011年中级技能鉴定相片表》贴上相应相片(大一寸黑白或白底彩照),连同校对表上交技能开发科。